为稳定新学期教学秩序,规范教学管理,促使广大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开展教学活动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,请各专业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落实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第二周至第七周(2022年9月5日-10月14日)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重点检查期初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,确保开学教学秩序的稳定。检查内容如下:

1.教学任务、教材、课表等教学资料落实情况。

2.教师(含外聘)到课情况,授课计划、实习实训计划、课程整体设计与单元设计、教案准备情况。

3.学生到课率,学生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缺课、上课睡觉、玩手机等违纪违规情况。

4.学生报到注册率、补考工作及补考合格率等情况。

5.多媒体教室、实训室等教学设施的落实与完好情况。

6.专业组教研活动、教学设计交流活动开展情况。

7. 大三学生顶岗(跟岗)实习指导教师、实习单位落实情况,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周记(批阅)、课题任务分配等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落实开学第一堂课听课工作,学校领导深入分院了解上课情况。

2.成立分院教学检查小组,有计划、有步骤的开展检查工作。

3.教学检查要注重实效,重在找问题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,以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。

4.各专业要对外聘教师授课情况开展检查。

5.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教学常态检查、分院间互查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6. 教务处协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随堂听课,并对分院教学质量相关方面进行抽查。

7.各专业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的总结,并于10月14日将本部门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及检查情况表交教科办。

8.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,对学期初的教学质量检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。

教科办

2022-09-07